(一)参与对象
全社会各类单位团体、广告经营企业、广告从业人员、在校师生、广告设计爱好者(单位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二)创作要求
创作作品要充分体现本次活动主题,内容不含任何商业元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艺术化地表达,并符合以下题材之一:
1.反映“工匠精神”,体现敬业、爱岗精神的作品;
2.反映“佛山形象”,如美丽佛山文明村居、家庭文明故事等题材的作品;
3.反映“美德人物”,体现孝老爱亲、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好人好事的作品;
4.反映“良好社会风尚”,体现节俭养德、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文明家庭、家风家训、邻里和睦、网络文明等社会好风尚的作品;
5.反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三)作品形式
1.平面类
平面类作品要具备广告作品特征,画面除标准A3尺寸外,还可针对建筑围挡、墙体、路牌、公交站亭、公交车身、灯箱、灯杆旗、报刊、海报等不同媒介进行创作设计。
每件申报作品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文件格式,并压缩打包后提交。格式一:JPG格式文件,分辨率为原大72dpi;格式二:作品源文件(CDR或PSD)。
2.影视类
影视类作品体裁不限,包括实景视频、卡通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作品制成AVI格式,像素要求不低于720×576PIX,用RAR或ZIP软件压缩打包并注明作品名称。
时长标准:20秒/30秒/60秒。
3.新媒体类
新媒体类作品是指运用网络新媒体技术制作、适合网络传播的作品,包括web、H5等各种格式,但必须能够在iOS、Android等主流移动设备上正确显示。
(四)申报要求
申报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均可,但不得在作品画面内容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创作人等相关信息。每个权属主体(单位、个人)最多只能申报5个作品,其中成套设计的系列性作品视为1个申报作品,每套系列性作品要求包括3-12件细分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