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论坛
→
招聘栏目
→ 广州有家物业公司工作满一至三年者,给于4元奖励,在原工资加4元
查看完整版本:
广州有家物业公司工作满一至三年者,给于4元奖励,在原工资加4元
zjoaoi
2014/11/10 1:04:23
本人在这家公司刚满一年,听到主管这么一说,都把气晕了,
Powered by
ZuoJu X5.0
Processed in 0.06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