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12月初,在晋察冀边区军民反“扫荡”的英勇抗击下,盘踞阜平县平阳镇32天的日寇荒井部队被迫撤退。抗日军民从一口水井里捞出了惨遭日军杀害的该镇罗峪村妇救会主任、年仅22岁的刘耀梅的遗体。 她双目微闭,身首异处;腹腔被剖,胸前两个大血坑露着肋骨;胳膊、大腿都被割得露出了骨头……人们含泪把她侧翻过来,由八路军晋察冀画报摄影记者叶曼之拍摄了后来广为人知的照片《刘耀梅之死》。 这张照片,成为侵华日军令人发指暴行的见证。 这张照片,也将一个忍痛傲刑、具有坚贞民族气节的女英雄永留于世。 那是个爱唱歌的俊姑娘。 11月21日,刘耀梅被捕后的第三天上午,鬼子把她押到上平阳临时刑场,绑在一棵树上。 。 鬼子一拥而上将刘耀梅的衣服挑破撕掉,荒井亲手将刘耀梅大腿上的肉割下一块,用刀子插着,当场在旁边的火堆上烤熟,放在嘴里吃。刘耀梅忍着剧疼大声斥骂。几个日寇又执刀围上来,用刺刀割她胳膊上的肉……耀梅姑娘嘴唇咬烂了,忍受着一次次的蹂躏,一次又一次地昏迷。残暴的鬼子又割掉了她的双乳,扯掉她的头发,直至砍断了她的头颅…… 刘耀梅牺牲后“畜牲不如的鬼子,砍下刘耀梅的头颅,割下她身上的肉带回据点里包饺子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