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两朋友于2/7号晚乘坐车牌号码粤A0LR47出租车。从花地大道到窖口期间,司机不断响我们推广叫车软件,座前排的朋友就顺意下载了,由此得知了出租车司机的叫车电话。23:12到站下车后不久发觉手机遗漏在车上,我两位朋友就分别拨打我的电话和司机电话。起初是能打通,但无人接听,直至23:28时我的手机被关机了,司机电话设置成了飞行模式(至今打不通)。时间的巧合让我怀疑手机被司机拿了。于是就报警,接线员告知这事归交委管理。拨通交委电话后说需要我自行联系出租车运营公司。当时拨打了出租车所属公司是处于无法接通状态,就继续致电交委告知了情况后,叫我报警。再次报警,接线员依然叫我联系交委,但我不接受,就安排了民警到场,到场了解情况后说不归他们管,叫我明天再联系出租车所属运营公司。
出租车你也敢做,出租车是最垃圾的,拒载,态度,假钱……
8号联系上了出租车运营公司,客服说夜班司机白天都在睡觉,晚点答复我。等到下午接到来电告知司机找了遍没有找到,可能是其他乘客拾取了或你自己下次弄丢了。而我不满意这个答复:“司机当时为什么不接电话?我要求查看车内监控。”客服这样回复:“那个是司机的接单电话,他接不接是他个人自由。那台出租车太旧都没安装监控,不满意的话你可以报警!我们配合会配合警察。”
根据网上搜索得知在17年7月7日广州市交委在其官网公布了《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8月1日起,广州出租车上将安装视频和音频监控设备,并实时接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平台。之后我再次拨打交委投诉电话,要求调查监控和行车记录。依然被拒说司机行为已经属于违法需要涉事地点警察处理。
jarnett
2016/6/29 18:44:50
于是就到了窖口地铁站的警察服务站质询,说明了情况。时间大约为下午5:30,民警把我带到了石围塘派出所报案,坐在副驾的民警“没系安全带”不耐烦地强调这事归交委管觉得我找他们好搞笑,还说所有人都像我这样办事天下大乱啦。到了派出所后,没有马上叫我录口供,让我等了十分钟左右,期间我还在致电交委确认此事归不归他们管理,得到答复依然是报警。
之后编号为:026279的民警出来大堂跟我理解情况,告知后他说:“交委叫你报警他们就对。我说这是交委的责任就不对?你怎么长这么大个人都不懂。没有人会像我这么公正公直地说出来的。“我说:”这种情况下,交委说只能协助民警才能调取监控和行车记录等。”还是被他否定了,感觉我在无理取闹。说了十多分钟进办公室录口供,我就说有没充电器,他才把我带进办公室做记录。还打了个很无理的比如,说知道是谁捡到又怎么样,他就算现在坐在我旁边都不能拿他怎么样,你想要回他说500,5000你都要给。就算你是所长亲戚都一样。。
肯定了,那么好的手机,我上次把衣服拉车上了,没走多远,给司机打电话,送回来,还收我回程费用,很昂贵,那么短的时间,怎么会有那么多费用
越想越气,决定了要到出租车营运公司要求他们调查当晚11:12时~11:28时途中有没上过客人,支付方式等,如果提供不了我就再次报警。誓要找到那名赖姓司机出来理论。
致电了出租车运营公司电话无法接通,应该是周六日休息。我从组思路再次拨打了交委投诉热线,要求查询当晚11:12时下车付款后,说还有朋友在车上怀疑司机没有打表运营。此举是想确认在手机关机前有没其它乘客上车。得到答复是无法查询,如果司机没有打表运营是可以投诉的,但是无法查到司机的打标时间。然后我问可不可以查监控和行车记录,得到答复是:"这边需要你致电出租车运营公司查询的。"我:"已经问过了,他们车没有安装监控,交委在上年有规定每部出租车都需要安装监控方便乘客监督和查询遗漏物品,而他们没有。正巧当天我有东西遗漏在他车上,他们答复是没法查询,(此时没有说怀疑司机拿了,不然又会叫我报警了),要投诉他们没有按照交委规定运营。”此时客服说可以投诉,问我有没发票,有没车牌号码,出租车营运公司全称,连出租车公司的地址都要问我。然后就受理了20个工作日内会得到答复。。
同时对编号"026279"民警说的遗漏在出租车物品是我个人错失,就算我有证据怀疑司机非法占有私人财物,也不应是警察处理的不应该找警察这一问题。我已经到了广州公安局网站局长信箱投了信
就在刚收到交委回复:说广州市出租车管理规定里面没有要求出租车必须安装监控,要我列出条例。当时我没做足功课没法给出,不受理投诉。。
挂机后我上广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下载到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7日,
第八条 客运出租汽车车辆内部饰件及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四)车内配置不少于1套录音设备和3路录像设备,录像范围应至少覆盖前、后排座椅(如车内有防劫网,可存在局部遮挡)、前排副驾驶侧车窗及行李厢内区域;录音、录像设备安装不得影响驾驶及乘车安全;录音、录像数据须同步,且在本地存储的容量可满足录像存储不少于7天,并实时接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远程查阅、导出;使用录音、录像数据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安全,保护司机和乘客的个人隐私;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再次拨打投诉再次受理等20个工作日答复。